(三) 警车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的重要工具之一,需要统一、规范的外观制式。公安部组织设计了公安机关警车外观制式图案,于即日起在互联网和公安网上向社会各界和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征求意见。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方案的设计遵循了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等原则,对色彩、图案、符号、文字信息和整体结构等进行了全新的设计。新方案仍将藏蓝色和纯白色作为基本色调,部分方案图案局部配用黄色,使警车外观更加生动醒目,且提高了安全性。
此外,新方案图案的设计充分考虑可视认性,突破现行警车的上白下蓝的简单涂装,强调美观,以线条、几何化,形成三类十六种方案,并增加了专用标识“车徽”、英文“POLICE”文字信息,达到威严、庄重、美观、大方、亲切的效果。
我国现行警车外观制式是1984年确定的,基本上是上白下蓝,图案过于简单、形式不够美观、特征不明显,而且没有统一规范标准。各地在选用色标、图案、图文、符号、文字信息等方面都不统一,有的甚至违反规定,自行其是,随意照搬国外的警车制式,改变警车的颜色、图案等,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队伍的形象和执法的严肃性。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警车外观制式要充分考虑警车作为执法工具应具备的特点。一是要与警察执法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相适应,一方面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外观制式应严肃、庄重,另一方面又要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新理念,外观图案又要美观、大方,有一定的亲和力;二是图形设计要有明显的警察特征,区别于其他制式车辆,可视认性好,任何人都可通过外观确认是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