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经济师新政改革确定 这些变化必须看!

为加强经济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主要变化
变化一增设了高级经济师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高级经济实务》一个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变化二调整了考试专业设置

将原有的15个专业类别调整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其中,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邮政专业合并为运输经济专业,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合并为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产权为新增专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考试均按上述10个专业设置,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设置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说明
01 工商管理 对应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专业
02 农业经济
07 财政税收
09 金融
10 保险
15 人力资源管理
19 旅游经济
22 运输经济 对应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专业,包含邮政专业内容
23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对应原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
24 知识产权 新增专业
变化三成绩有效期变为2年
经济师考试成绩有效期由“一年”改为“两年”,实行滚动管理!自2020年起,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成绩滚动,应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变化四考试证书有变化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考试信息一览表
考试信息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考试介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 《经济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和实务》
《经济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和实务》
《高级经济实务》
《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师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考试时间 11月21、22日 9月12日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2.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2.除以上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2.除以上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其他条件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考试大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考试大纲、专业设置,公布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考试证书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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