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2019年2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初级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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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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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 | 公共科目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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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 |||
考试时间 |
考试次数 |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 |
考试日期 | 具体考试日期由各省确定(目前暂未确定) | 11月16日、17日 | ||
单科考试时间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 《安全生产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 |
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 ||
报考条件 |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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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条件 |
无 | 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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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一般应按照专业类别考试。 应急管理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拟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编制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应急管理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拟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组织编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专业科目除外)的考试大纲,组织相应科目命审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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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周期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
合格标准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确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 ||
证书效用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 ||
注册有效期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重新注册。 | ||
执业范围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单位规模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可在各类规模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中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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