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新规“新”解读 报考“新”大纲
执业药师 新规“新”解读 报考“新”大纲
导读: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加强药学人员管理,规范执业药师管理权责,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执业药师迎来了新的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
执业药师考试办法及资格制度主要变化

1、提高执业药师学历准入门槛,将最低学历要求从中专调整为大专,并适当提高相关专业考生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的工作年限

2、对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执业药师诚信记录,对执业活动进行信用管理。

3、针对执业药师在二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明确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的惩处措施,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在申报注册时受限。

4、加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药学专业中级职称挂钩有效衔接的可操作性

5、明确港澳台居民在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等活动时,与内地(大陆)居民无差别待遇

6、将考试周期由两年调整为四年,适当延长考试周期。

执业药师规定及实施方法新旧对比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34号)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12号)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及复习资料

Copyright©2007–2020 www.100xue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圣才学习网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900-8858(8:30-00:30),18001260133(8:30-00:30),QQ:4009008858(8:30-00:30)

京ICP备09054306号-30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951号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